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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盐池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2-08 16:59:50

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盐池县“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在盐池县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8日审议稿)

孙佰柱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盐池县第十四届纪委常委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及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及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滑志敏同志作了讲话,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盐池县发展历史上极为关键、极不寻常的一年,也是充实坚定、守正创新的一年。一年来,面对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在区市县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坚决执行中央及区市党委决策部署,坚持“严”的要求、突出“治”的重点、落实“管”的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毫不动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收官战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一体推进“三不”,着力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得到彰显,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征程上迈出坚实步伐。

  (一)强化政治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科学理论强基铸魂。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班子示范引领学、干部例会集中学、培训辅导重点学、“线上线下”日常学等方式,筑牢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在更高层次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精准监督助力疫情防控。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第一时间选派精兵强将全程参与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精准防控之策、织密防控之网、压实防控之责。对全县各登记点、检测点、商超、企业实施多轮次监督检查,严查快办工作落实不力问题,先后立案6件,处理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为全县 “零感染”“零确诊”,率先在全区复工复产、复学复课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以政治监督保障政令畅通。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巡视巡察整改等重点工作任务,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督促配合职能部门开展违建别墅、冒名顶替上大学、盲目合村并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加强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站稳政治立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全力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聚焦“两个责任”“四不摘”“四查四补”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四项重点”,召开2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例会,把准航向,精准施策。围绕实施专项监督,联合巡察、扶贫等单位开展督查3次,反馈并立行立改问题10个。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查3次,提醒约谈16名脱贫攻坚责任人,立行立改问题23件,跟踪整改到位10件,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专项治理开展三年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5起,处理5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通报典型案例23起,2次在全区贫困县(区)纪委书记工作例会上作交流发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通过加强与职能部门信息沟通,加强县乡纪委“一体联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等方式,做到精准有力打击,立案查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3件,处理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督促相关部门制定了《盐池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实施细则》《盐池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查处涉恶腐败和“村霸”案件5件,处理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查处“保护伞”2起4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统筹县乡两级办案力量,60件中央督导组交办件、4件督办件、80件一般问题转办件全部办结。

  (三)持续纠治“四风”,不断释放“严”的强烈信号。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放,既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也盯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处理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在县委常委会专题通报并向全县转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3次,持续释放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只安排不问效,不担当不作为,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基层减负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力纠治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形成务实肯干、锐意进取政务新风。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6起,处理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

  (四)贯彻巡视方针,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推进政治巡察全覆盖。县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县委常委会、“五人小组”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先后传达学习和研究审定巡视巡察相关议题48个。紧扣“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组织开展3轮对14个部门(单位)、2个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巡察,对卫健局、财政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延伸巡察行政村6个,发现问题225条,移交问题线索3件,处理3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收缴各类资金3.06万余元,提前实现本届县委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构建政治巡察新格局。探索巡驻“三联三促”工作机制,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衔接;推行“八个一”联动模式,上借下力、下借上势,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盐池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有关文书参考模板》《盐池县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流程图》,促进巡察整改制度化、规范化。建立“纪检+组织+巡察”联合反馈、巡察情况“三向通报”工作机制,提醒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8人次,督促整改问题172条,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76项,巡察“利剑”标本兼治作用得到彰显。

  (五)聚焦“第一职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协助县委对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进行分工并督促落实,组织召开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基层党(工)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述责述廉会议,向县委常委会提交党风廉政建设议题32个,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20起,处理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落实落细日常监督责任。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建立完善干部廉政“活页”档案,通过列席党(工)委(党组)会议、指导民主生活会、参与重大事项调查、不定期监督检查等形式,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34人次,累计审查回复党员干部(集体)廉政意见313件,让“习惯于监督”成为常态。积极稳妥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全年受理处置信访举报92件次。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40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358人次,占88.8%;运用第二种形态32人次,占7.9%;运用第三种形态10人次,占2.5%;运用第四种形态3人次,占0.8%。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始终把细致入微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执纪执法全过程,综合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震慑,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标准,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处置。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做到“三个区分开来”,为19名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对96名处分人员开展“回头看”,25名受处分人员因工作表现出色被组织任用,4名被停职或免职干部被提拔使用,不断释放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

  (六)深化机制创新,不断释放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红利”。

  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着力在人员配备、业务提升、物质保障、机制建设上下功夫,通过人财物优先保障,开展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述职述责,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履职制度体系,打造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办案点,推动派驻机构“派”的权威更高,“驻”的能力更强,“探头”质效更明显。全年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29件,立案6件,处理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发出《监察建议书》7份。不断扎紧执纪执法笼子。依托“制度规范建设年”活动,新建《盐池县纪委监委派驻监督与内设机构衔接协调工作办法(试行)》《盐池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之间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处理办法(试行)》等22项制度,其中涉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的13项,占全年新建制度的59%,基本形成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管理的制度体系。同时,对各级纪委监委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汇编并配备到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让规范是安全、是生命、是质量的氛围更浓厚。

  (七)坚持“三不”方略,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集中化解遗留问题线索,纪律审查压力不断化解。整合办案力量,实行倒排“工期”、周五审查调查例会等工作机制,2018年以来积存的136件遗留问题线索全部化解,腐败存量得到削减、增量得到遏制,实现了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综合效应的最大化。紧盯重大决策部署,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坚持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中央及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开展执纪审查调查,受理信访举报92件,处置问题线索126件,初核257件,立案36件45人;对2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向检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件,检察院提起公诉1件,正在审查起诉1件,法院判处1人有期徒刑25年,不敢腐的震慑作用有效发挥。处置问题线索、初核、立案和处分人员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62.8%、10.8% 、53.8%、57.1% ,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逐渐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注重惩防并举,社会效果不断放大。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为64家单位2602人提供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发案单位召开提醒谈话会6次、廉政警示教育大会8次、旁听庭审5批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创新完善审查调查“一案六同步”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努力实现监督执纪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纪法效果相统一。在政法机关开展以“知敬畏、强作风”为主题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医疗保障局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开展 “清风常伴、廉洁齐家”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

  (八)加强从严管理,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在政治建设上更坚定。做强做优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完善集体学习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实事求是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巩固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组织全体干部观看红色电影、参观革命遗址,传承“红色基因”。在专业化建设上更用力。积极应对“三项改革”后人员编制、业务素质、队伍管理等方面带来的挑战,秉持“培训+制度”的理念,以“每周一考”、专题培训、县乡“一体联动”等方式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1名干部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通报表扬,5名干部纳入区纪委人才库,2名干部被市纪委通报表扬,3名干部被县委提拔重用。在自我监督上更严格。制定《盐池县纪委监委干部职工请休假及外出报批报备办法(试行)》等制度,通过对新录用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体谈话、开展干部家访、赠送家风书籍、选聘特约监察员、畅通纪检监察干部问题反映渠道等方式,进一步筑牢内部拒腐防变“防火墙”。

  一年来,我们积极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政治监督、强化服务保障民生、强化“三不”一体推进、强化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全县政治生态更加清明、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巩固拓展,纪检监察机关在行动、纪检监察就在身边深入人心。审查调查“一案六同步”做实“后半篇文章”工作机制被自治区纪委监委评为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特色亮点工作。这些成绩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离不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在此,我谨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要清醒看到,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存侥幸,对陈规陋习未能彻底摒弃,还存在“身子进入了新时代,思想停留在过去时”的问题。作风建设高压态势之下,仍有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充分表明“四风”问题病根未除、土壤还在,纠治“四风”工作充满长期性、艰巨性。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践中,还存在对“国之大者”把握不精准、执纪执法本领不强等不足。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工作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及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及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盐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突出政治监督,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断汲取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营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结合民族发展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内涵和理论价值。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战略,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落实自治区守好“三条生命线”、推进“九大重点产业”“十大工程项目”“四大民生提升工程”等重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决策落实落地。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二)突出“三不”方略,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严肃惩治政法系统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开展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创业环境。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市场主体活力。准确把握“惩、治、防”三者有机统一,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开展村(社区)“两委”新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集体谈话活动,进一步深化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三)突出纠治“四风”,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防止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时刻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对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层层“甩锅”、“一刀切”等突出表现紧盯不放、一查到底,防止不严不实做法成风成势。持续巩固文山会海治理成果,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让广大干部从繁文缛节中解放出来。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长期监督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促进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严格家风教育,从严管好家属子女。

  (四)突出人民至上,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努力方向。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建立群众反映“绿色通道”,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把纪检监察工作做到群众身边。深化拓展村组监督全覆盖机制,强化基层监督,织密监督网格,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让基层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有监督、参与监督,保障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切实以监督促进基层治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高压态势,坚持人民群众反对和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紧盯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涉黑涉恶、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纪检监察机关正在行动、就在身边成为常态,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突出政治巡察,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推动健全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不断深化对政治巡察内涵要求的理解把握,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有力发挥管党治党利剑作用。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对不少于7个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强化统筹谋划,适时启动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强化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将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班子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地见效。探索建立群众评判巡察整改成效机制,让群众参与整改、监督整改、评价整改,充分发挥巡察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推动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统筹衔接,与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媒体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六)突出监督第一职责,做实做细监督工作,着力提升监督治理效能。牢牢把握监督第一职责。充分发挥监督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充分发挥专责监督推动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注重在职能作用上互助互补、在力量使用上统筹统管、在成果运用上共通共享、在工作衔接上协调协同,打通堵点、连接断点、消除盲点。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资源,整合监督力量、丰富监督手段、创新监督方式,深化检举举报平台应用,加强监督信息分析研判,更加精准有效发现问题。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探索有效方式方法,推动形成“一把手”带动“一班人”、“一班人”监督“一把手”的责任落实体系和监督格局。做实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监督检查等方法,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未发之时。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谈话情况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纪法情理融会贯通,让党员干部习惯在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取得进步。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客观公正、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受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为担当者担当,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常态化做好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七)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继续深化监察体制“三项改革”,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发挥上下联动、一体联动、左右衔接的系统优势。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完善派驻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向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述职述责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质效。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推动监察法规和刑法、刑事诉讼法对接,在执纪执法中尊重和保障民法典赋予的相关权利。根据上级纪委监委指导,稳妥有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突出从严自我约束监督,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在意识形态、调查研究、改进作风、忠实履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带好头,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实施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深化全员培训,切实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和贯通纪法、衔接司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专业能力。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大力宣传纪检监察战线涌现的先进典型,积极疏导干部心理压力,及时为受诬告干部澄清正名。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做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的模范。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积极争创区级文明单位,着力打造班子一流、队伍一流、业绩一流、形象一流、荣誉一流的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检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畅通接受监督渠道,加大从严管理力度,丰富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让“监督者接受更严格监督”,以严密监督防止“灯下黑”。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着力锻造一支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初心致远,使命敦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永葆实干作风,务实求变、务实求新、务实求进。勇于担当作为、善于攻坚克难,

  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盐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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