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从严治党 奋力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在盐池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2日审议稿)
孙佰柱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县第十四届纪委常委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及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纪律检查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县委高度重视这次会议,常委会专题进行研究,提出具体要求。刚才,县委滑志敏书记作了讲话,对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县委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全县各级党组织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形成了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共同参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在2017年度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工作互查互评中我县被通报表彰;执纪审查远程监管平台工作被自治区纪委作为创新特色亮点工作在全区通报表彰;县纪委被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成为全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纪委。
——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夯实。县委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态度坚决、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县委常委会议25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制定任务分工,将2017年6个方面50项任务分解到16个牵头单位,将责任逐级签字背书,层层压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出台《盐池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盐池县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盐池县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不力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实行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留痕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认真履责,有效防止了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将巡察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在全区率先组建县级正式巡察机构,选优配强队伍,先后开展5轮巡察,覆盖5个乡镇11个部门及所属单位,发现问题79个,移交问题线索16条,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精准问责,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7起,问责47人,对脱贫攻坚中履职尽责不力的一次性问责29人,形成了强大震慑。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已成为常态,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断增强。坚持开展“三必谈”,对调整交流、提拔使用的116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重要节点发送廉政短信2000余条,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纪委约谈领导干部62人,诫勉谈话48人,函询16件,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562人(次)。开通“盐池纪检监察”网站和“清风盐州”微信公众号,打通群众监督举报“最后一米”。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党员干部的一项“必修课”常抓不懈,印发廉政口袋书5000余册,52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警示教育,组织收看《权力之殇》《蝇贪之害》等专题片,结合近年来发生在县内的典型案例对警示教育基地升级改版,以身边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先后讲廉政党课4场(次),打造了高沙窝镇民风教育基地、冯记沟乡廉政文化警示教育中心等一批示范点,有力促进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作风建设持续坚持深化。深入开展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强化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延伸监督检查范围。全年开展明察暗访8批次,发现问题16个,下发通报1期,对2个党委下发整改通知,促进工作落实。开展监督检查4轮次,发现问题线索11条,立案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问责33人,收缴违规资金31万元,对4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将制度建设作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抓手,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清理制度520余项,将健全完善的41项相关制度形成《制度汇编(2012-2017)》向全县印发。通过监督检查和体制机制的完善,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严惩腐败的压倒性态势巩固发展。实行区域协作、领办带办工作机制,在8个乡镇、2个部门建成执纪审查谈话室12个,并探索建立了执纪审查远程监管平台,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质效大幅提升。8个乡镇纪委自办立案案件45件,同比增长200%,特别是花马池镇、大水坑镇、高沙窝镇纪委案件办理数量均在7件以上;6个协作区共查办案件76件,占全县总数的77.6%。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持续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7年,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13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88条;初核191件,立案9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0人,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89%、145%、82%。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宽严相济,治病救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40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总数的95%,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已成为常态。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对2起典型案例探索实行“一案三查找一通报一警示”机制,执纪审查警示震慑作用凸显,综合效应不断放大。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果显著。深入开展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探索推行“1+7+5”工作机制,通过严查快办、督查督办、巡察督导、联查联办等方式,切实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查处了一批涉农领域腐败案件,查处涉农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6条,立案3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挽回经济损失54.6万元,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警示教育了一批基层干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起31人,形成强烈社会反响,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建立完善了一批监管机制,指导督促涉农主管部门、乡镇建立完善项目、资金监管制度27项,有效堵塞了滩羊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退耕还林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
——监察体制改革迈出坚实步伐。县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县委书记全力当好“施工队长”,对主要工作亲自抓、带头干,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进行研究,审议《实施方案》,审定《“三定”方案》,及时听取工作情况,解决实际困难。纪委履行好牵头抓总专责,当好“施工队员”,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配合,确保了我县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规定时间表、路线图稳步推进。把建章立制摆在突出位置,制定盐池县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机关审查措施使用规范》等6项制度、6个流程图和70个常用文书。县监察委员会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依法履职,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首次为12个县直部门党委专门设立纪委,选举产生纪委书记,配备纪检专干。通过跟班学习、以案代培,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促使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尽快转换角色、履职尽责。坚持刀刃向内,完善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执纪审查环节的监督制约。对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制,强化督查督办,压实工作任务。在全县纪检系统深入开展红色革命传统教育、 “家庭助廉月”活动,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依规依纪履职。
2017年全县纪律检查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上级纪委和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和人民群众积极支持的结果;是各位纪委委员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担当、履职尽责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级党政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主要表现为:个别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还不够强,乡镇与部门落实“两个责任”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的现象;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党员干部和农村党员婚丧事宜仍存在“化整为零”现象;职能部门监管不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个别党员干部“三不为”问题还时有发生;全县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更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市党委、纪委要求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执纪监督问责,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突出政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有新气象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来抓,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准确辨别并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严格执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建立覆盖全县科级干部的廉政档案信息系统,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进行抽查和审核,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常态化监督的重点。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围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谈话等制度落实,加强监督检查,运用检查成果,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接受监督成为常态,把严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管党治党全过程。综合运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监督体系,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县乡纪委重要工作要向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格监督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度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中央和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跟全县脱贫攻坚、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强化职能部门监管“第一责任人”职责,纪委加强再监督再检查,把纪律执行情况作为考核检验工作的标准,并修改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切实解决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二、坚守政治担当,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有新作为
层层压实责任。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完善县、乡、部门、村(社区)和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五张清单”,深化拓展“两个责任”正负面清单、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责任报告制、述责述廉制、全程纪实制责任体系,确保“两个责任”抓在经常、落在实处。通过签字背书、督查督办、检查考核、约谈提醒等有效措施,逐级传导压力,推动责任压紧压实。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全面完成县委巡察办机构组建,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加强队伍建设。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巡察工作,突出政治巡察,统筹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在深层次发现问题和挖掘问题线索上下功夫,强化机动式巡察,切实提升巡察全覆盖质量。年内完成对15个党组织的巡察,对上一年度巡察的单位开展“回头看”,加大巡察成果综合运用,狠抓整改落实,让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聚焦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用好问责利器。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察整改不落实、不作为乱作为等问责力度,以强有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
三、保持常抓韧劲,推动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有新突破
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的工作总基调,在持续深化上下大气力。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紧盯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管出习惯,化风成俗。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适时开展“回头看”,常杀“回马枪”。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若干条例及市县实施办法贯穿于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建立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和问题协查等机制,强化监督,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加大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把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聚焦重点抓整治。以官僚主义为突破口,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为官不为等行为严肃问责查处。在坚持完善信访接待、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等常规监督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借助网络新技术优势,切实发挥盐池纪检监察网、“四风”和腐败问题随手拍、举报专区的监督举报功能,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畅通监督渠道,引导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参与监督,让监督无处不在,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督的良好格局。
大力弘扬文明新风。充分发挥具有老区特色的红色革命传统“廉政品牌”和县五大教育基地正反面典型教育作用,改版升级“红色盐池•清风盐州”廉政教育格局。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的公职人员打造不同的“预防职务犯罪精品课件”,在全县开展巡讲活动;在盐池纪检监察网设置“作风建设”专栏,纠正“四风”问题一刻不停歇;建设“廉政视频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实现所有公职人员廉政学习常态化。年内对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干部分批轮训,实现廉政教育全覆盖。深入开展“家庭助廉月”等主题活动,严格家教家风,树立宣传典型,着力在全县上下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文化氛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好转。
四、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有新成效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消减存量,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大宗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发挥执纪审查远程监管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乡镇纪委异地交叉办案机制,不断提升依纪依法审查调查水平和能力。提倡实名制举报,严厉打击诬陷诬告行为。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完善“一案三查找一通报一警示”机制,放大执纪审查震慑效应。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督促各级各部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树立正面典型,曝光负面案例,让党员领导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加大“回访教育”力度,使受处分党员干部重拾信心,发挥积极作用。深化谈话函询,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对函询回复没有问题的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防止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脱贫攻坚大局,在全县深入开展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将2018年确定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中央及区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以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采取复查复核、直查直办、督察督办等措施,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对乡镇纪委查结的案件,要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复核,确保查纠到位,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五、勇于探索实践,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新进展
构建党统一领导的监督体系。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探索通过赋予乡镇纪检机构和干部相应监察职责、设立监察员等方式,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强化深度融合磨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保持干部队伍思想稳定。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政治和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打造既懂纪又懂法的执纪执法队伍,在深度融合磨合上狠抓落实,促进人员、机构、思想和业务有机融合,形成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实现监察体制改革1+1>2的效果。
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严格审批程序和内控制度,实行“审查、案管、审理”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规范调查流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关,全面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六、打造过硬队伍,推动纪检干部忠诚履职能力有新提高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所处的特殊位置和承担的重要职责,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对党绝对忠诚。要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核心内容,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察工作、责任追究各个环节。加强忠诚教育,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
强化业务能力提升。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将2018年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提升年”,年内集中轮训2次,对检察院转隶人员重点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培训,对原纪委人员重点加强宪法法律知识培训,加强纪法衔接,全面提升执纪执法综合素质。及时研究监察委员会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研究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工作内容、完善工作程序等问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
强化机关党建工作。突出政治功能,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抓好机关党组织建设,坚持和运用好“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教育和党性锻炼,不断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定期研究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发挥党小组和临时党支部教育管理作用,把党支部和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推动机关办公室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严肃认真、团结和谐、心情舒畅的良好环境。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保持艰苦奋斗作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奋敬业、高度负责,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本职工作上。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围绕监督执纪、调查处置各环节查找风险点,强化对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重点岗位的监管。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严字当头,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区、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 的执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我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1、“1+7+5”工作机制:即制定《盐池县集中整治和查处涉农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一套方案牵总;建立健全《线索排查移送制度》《问题整改督办制度》《涉纪案件联查制度》《案件通报曝光制度》《乡镇、部门党委包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巡察督导制度》《基层公开监管制度》七项制度助推;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清单、问题线索登记清单、问题线索处置清单、案件督办清单和问题线索销号清单“五张清单”跟进。
2、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3、一案三查找一通报一警示:即对一件典型案件,要查找发案原因,查找发案单位和有关部门在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存在的问题,查找职能部门在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针对问题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整改纠正,并对该案涉及人员部门在全县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倒查,开展警示教育。
4、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5、四个自信:即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6、七个有之:即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
7、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即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